《电子印章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数字信任基石为智慧城市注入新动···
2025/10/11 2025年9月27日,《电子印章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并实施,这一全国性规章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数字化治理迈出关键一步。该办法明确规定,符合规定的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举将彻底打通数字化进程的"最后一公里"。
《电子印章管理办法》重点解决了长期困扰电子印章发展的法律效力不明、管理主体不清、标准规范不统一等问题。办法明确规定电子印章是基于密码技术和相关数字技术表征印章的特定格式数据,用于实现电子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在管理职责划分上,国家密码管理局负责电子印章有关密码管理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负责推动政务服务等领域电子印章的互信互认,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电子印章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则负责依法打击涉及电子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种明确的分工协作机制为电子印章的规范应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电子印章将发挥数字信任基石的重要作用。在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将实现政务服务的深度整合,推动"一网通办"从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时,可实现材料一次提交、全程共享,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在公共服务领域,水电燃气过户、缴纳社保等民生服务可实现无感办理,当用户在办理不动产交易时一次性提交材料后,相关数据即可在授权下推送给公共事业部门,实现"一键过户"的便捷服务。
为确保电子印章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办法规定了严格的制作要求。电子印章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必须由依法设立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或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且必须合法有效。同时,电子印章的数据格式、生成流程和应用接口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其图像规格、式样等图像数据也需与印章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的印模规制保持一致。这些技术规范的统一为电子印章的跨地区、跨部门互认互信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安全管理方面,办法确立了"谁所有、谁控制,谁签章、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电子印章所有者必须妥善保管和规范使用电子印章。电子签章过程信息应当被完整记录并保存,确保电子签章行为可追溯、可定责。这种明确的责任划分体系既保障了电子印章使用的安全性,又为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了解决依据。
随着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的实施,智慧城市建设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在智慧医疗场景中,电子化的处方、病历、检验报告可在医疗机构内部及医联体之间实现可信流转;在智慧司法领域,电子印章与区块链技术结合,可将版权登记、电子合同等文件进行固化和存证;在政务服务方面,电子印章将推动"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升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真正成为现实。
电子印章的普及应用将从底层重塑政务服务和城市运行的流程,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从单点突破迈向系统变革。随着电子印章与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深度融合,未来还将催生更智能的城市管理新模式,让智慧城市真正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数字化生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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